自治区住建厅修订新疆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办法,规范用工秩序

   2026-09-07 10
核心提示:为进一步规范新疆建筑领域劳务用工市场秩序,保障建筑工人合法劳动权益,自治区住建厅完成《新疆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办法》修订工作

为进一步规范新疆建筑领域劳务用工市场秩序,保障建筑工人合法劳动权益,自治区住建厅完成《新疆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办法》修订工作,新修订文件将在全疆落地实施,从劳务合同、实名制、工资支付、用工监管多个维度细化管理要求,持续根治建筑领域欠薪难题。

新修订办法针对新疆建筑行业特点制定针对性条款。文件明确,所有房建、市政工程项目必须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,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建立工人信息台账,完整登记务工人员身份信息、工种、进场离场时间、薪酬记录等内容,实名制信息同步上传行业监管平台,做到人员可追溯。同时要求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,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,工资资金专项用于发放工人薪酬,严禁挪用工资专户资金。

在劳务分包管理方面,新规严格限制违法分包行为,建设单位、总包单位不得将劳务作业发包给无资质的个人。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和务工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明确工时、薪酬标准、支付周期、工伤保险等内容。针对新疆工程项目季节性施工特点,文件对短期务工、跨区域流动劳务人员用工管理作出补充说明,保障季节性工人权益。

文件同时完善失信惩戒机制。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、虚假实名制登记、拒不落实工资专户制度的建筑企业,住建部门将记入建筑市场信用档案,实施信用扣分。失信企业在新疆区域招投标活动中将受到限制,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,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建工程项目投标。各地住建、人社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,开展常态化巡查,受理工人欠薪投诉举报,快速处置劳资纠纷。

自治区住建厅表示,本次修订立足新疆建筑劳务市场现状,兼顾企业经营实际和劳动者权益保护,平衡行业发展与民生保障。后续将组织全疆建筑企业、项目管理人员开展政策宣贯培训,解读新规条款,指导企业完善用工管理制度。通过政策落地,持续净化建筑劳务市场,减少劳资矛盾,稳定建筑工人队伍,维护新疆建筑市场平稳有序运行,为全疆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筑牢用工保障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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